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监督检查制度
2020-1-10 14:34:09来源:深缝协
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监督检查制度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的业务活动,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,提升服务质量和会员满意度,特制定本会业务监督检查制度。
第二条 监督检查目标
1. 合规性:确保协会业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;
2. 实效性:监督活动策划、执行与成果转化,确保达成预期目标;
3. 透明性:保障活动流程及会员权益公开透明;
4. 风险防控:及时发现并防范业务活动中的潜在风险。
第三条 监督检查范围
业务活动流程:包含活动方案、审批、执行、总结及归档;
第四条 监督检查机制
(一)内部监督
1. 撰写年度工作报告,报请理事会审议。
2. 责任部门不定期自行检查业务活动档案完整性。
(二)外部监督
1. 第三方审计:聘请专业机构对财务收支、项目执行进行独立审计。
2. 风险管理:制定风险防控制度
第五条 责任追究
依章程追究未经批准,擅自以协会名义对外合作;活动未达预期效果且无合理说明等责任。
第六条 本制度经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