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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监督检查制度

2020-1-10 14:34:09来源:深缝协

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监督检查制度

第一条 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的业务活动,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,提升服务质量和会员满意度,特制定本会业务监督检查制度。

第二条 监督检查目标

1. 合规性:确保协会业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;

2. 实效性:监督活动策划、执行与成果转化,确保达成预期目标;

3. 透明性:保障活动流程及会员权益公开透明;

4. 风险防控:及时发现并防范业务活动中的潜在风险。

第三条 监督检查范围

业务活动流程:包含活动方案、审批、执行、总结及归档;

第四条 监督检查机制

(一)内部监督

1. 撰写年度工作报告,报请理事会审议。

2. 责任部门不定期自行检查业务活动档案完整性。

(二)外部监督

1. 第三方审计:聘请专业机构对财务收支、项目执行进行独立审计。

2. 风险管理:制定风险防控制度

第五条 责任追究

依章程追究未经批准,擅自以协会名义对外合作;活动未达预期效果且无合理说明等责任。

第六条 本制度经深圳市缝制设备行业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