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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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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理事会

1.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2.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;

3.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4.决定会员的吸收或者除名;

5.决定设立、变更和终止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
6.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7.领导本会所属机构开展工作;

8.决定其他重大事项

(二)监事会

1.列席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,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。

2.对负责人、常务理事、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(代表)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。

3.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,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。

4.对负责人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,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。

5.向党建领导机关、行业管理部门、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
6.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。

(三)秘书处

1.负责协会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议的筹备组织、记录、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已决定事项的督办、催办工作;

2.负责会员的登记、公告以及社团年检工作;

3.负责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报告;

4.负责协会简报、动态、工作通讯、大事记的编辑,各类公文的发放工作;

5.协会自办刊物的编辑、发行工作;

6.新闻发布的组织以及与各有关媒体的联系;

7.负责会费的收缴、使用及帐目管理;

8.协会固定资产的清理、登记工作;

9.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年度及每届任期的财务审计工作;

10.配合各专委会开展工作,协调、督促各专委会的活动;

11.负责国内同业之间以及本地区跨行业的交流工作,召集会员单位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等;

12.负责协会机关的建设和管理,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关制度。